清远
切换分站
免费发布信息
信息分类
当前位置:清远058同城网 > 清远热点资讯 > 清远民生资讯 >  新建区社保局在哪里

新建区社保局在哪里

发表时间:2023-05-29 07:06:41  来源:资讯  浏览:次   【】【】【
一、2022湖南省二建后审地区文件汇总!湖南考后审核严吗? 湖南3地发布2022年二级建造师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公告,湖南考生抓紧看当地通告,及时参加,不要错过!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

新建区社保局在哪里

一、2022湖南省二建后审地区文件汇总!湖南考后审核严吗?

湖南3地发布2022年二级建造师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公告,湖南考生抓紧看当地通告,及时参加,不要错过!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及有关考务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做好2022年度上半年部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要求 

我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所有报考条件、要求、结果在考前、考中、考后充分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对参考全过程所提供的材料、所填报的每项信息履行真实性承诺。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二、人工核查补办对象 

参加2022年度上半年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未及时进行人工核查的人员,包括以下资格考试的相关人员: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监理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注册计量师、社会工作者、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

特别说明:上述考试曾参加考后人工核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人员不再受理。

 三、人工核查时间及地点 

申请人须在12月30日17:00之前将所有材料扫描后发至邮箱77529416@qq.com或294508846@qq.com,邮件标题需注明“**年度**考试资格审查材料+姓名+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39-5026032

四、人工核查程序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申请人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自动核验或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人工核查。

(一)报考人员个人自审。请考生再次仔细阅读和了解相关考务文件以及本公告规定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把握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二)所在单位资格初审。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须对申请人《资格考试报名表》各项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核查。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三)市州人工核查。按照“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原则,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所在单位初审结果进行核查。人工核查须再次核对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属地报名、考试成绩等相关情况。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做好数据登记存档备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

(四)人工核查结果公示。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及时在相关网站公示人工核查结果,接受举报并查实。经公示无异议的成绩合格人员的证书领取事宜在“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和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告,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并按要求领取资格证书。

 五、人工核查须提交的材料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精神,资格审查部门要切实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大力简化办事手续,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各类无谓的证明,不得进行“循环证明”验证,尽可能使申请人办事方便顺畅。资格审查统一使用国家制发的《资格考试报名表》,需补打《资格考试报名表》的考生请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模板,按照模板中的提示和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进行打印。 

 (一)单位资格初审材料要求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用A4纸打印。 

 2.身份证件。 

 3.毕业证件。 

 (1)持教育部门学历的,查验以下材料:

①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大专(含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查验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需查验在学信网免费申请的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要求详见学信网)。 

②2005年6月及以后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用人单位查验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http://zcc.hnedu.cn/zzfind/)认证结果。2005年6月前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用人单位需查验省教育厅开具学历认证报告。 

再次特别提醒:教育部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一定时间(20个工作日),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 

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原件或学历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复印的录取花名册或毕业生花名册(加盖存档部门公章并留经办人姓名和办公电话)。受理方式为现场办理。 

办理地点: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长城非常生活3楼1号窗口),联系电话:0731-82116082 

(2)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用人单位查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3)持党校学历的,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官方网站毕业证书查询页面;网上无法查询的,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参评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的规定,持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的,所在单位查验以下材料: 

 ①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e91job.com/hunanweb/extAccessAction/showCertificate.action)的查验结果页面;

 ②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jxzs.mohrss.gov.cn/)查验结果页面; 

③其它年度毕业的,提供考点所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4.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或报考的考生提交符合免考条件的相应职称证书、聘书等材料。 

5.其它申请人需补充的辅证材料。 

(二)人工核查材料要求 

1.增项考生

(1)经单位审核并盖章的报名表原件1份;

(2)经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的第一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2.其他考生

(1)经单位审核并盖章的报名表原件1份;

(2)经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的毕业证复印件1份;

(3)学历认证报告原件1份;

(4)经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1份;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初审时,由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所在单位初审时,认为需留存备用备查的,可复印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原件退还申请人。 

2.人工核查时,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查询认证情况进一步确认。核查时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 

 3.所有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相关责任追究 

(一)申请人等的责任追究。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精神,申请人在报考前务必了解相关报考政策,承诺所填信息如身份、学历、资历及专业等的真实、完整、有效,承诺本人完全符合相应考试报考条件。大力强化信用约束,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信息等,将按照湘人社函〔2012〕526号、人社部第31号令和相关法律法规分别严肃处理。 

1.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但不符合条件,作符合报考条件虚假承诺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发文发证,考试费用不予退还,并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凡提交虚假材料(假身份证件、无效学历、假资历证件、假专业材料等)参加资格复审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给予相应处理。 

3.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二、三款的规定的情形的,①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②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③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依法追究其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对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二、三、四款的规定,①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②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③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④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依法追究其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

 4.申请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记入公民个人诚信档案,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 

(二)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 

1.申请人所在单位及工作人员要加强对申请人相关信息的核对把关,协助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参加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停止其继续参加当年及以后年度资格审查工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资格考试报名表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1日

原文:https://rsj.shaoyang.gov.cn/syrsj/zyjszgks/202212/57aaf302a09b4b69a9d17a5f17b584e9.shtml

根据省人社厅对2022年度上半年部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就我市2022年度上半年部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人工核查对象

参加2022年度上半年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未及时进行人工核查的人员,包括以下资格考试的相关人员: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监理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注册计量师、社会工作者、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

特别说明:上述考试曾参加考后人工核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人员不再受理。

二、人工核查接收材料方式

1、为方便广大考生,2022年度上半年部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工作采取现场核查资料和邮寄核查资料两种方式进行。疫情期间,建议各位考生采取邮寄核查资料方式。

2、现场核查资料。考生准备好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相关资料到市人社局现场递交。

3、邮寄核查资料。考生于2022年12月29日前(以快递邮寄日期为准),通过快递邮寄方式(不支持到付)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相关资料(考试报名表上需签名并留联系电话)邮寄到岳阳市人力资源考试院。收件方:岳阳市花板桥路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5楼515室(岳阳市人力资源考试院),邮编414000。联系电话:0730-8882362。建议选择EMS或者顺丰快递。

4、考生提交资料后现场只检查人工核查材料是否齐备、签名及盖章是否齐全、扫描复核学信网学历资料的真伪,不会出具审核结果。

5、资审结果公示。2023年1月3日将资审结果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连续5个工作日。

6、现场递交核查资料的考生应遵守防疫工作有关规定,要求全程戴口罩,有序排队,保持人工核查现场的安静和整洁。

三、现场接收核查材料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12月28-29日,09:00-11:30,13:30-17:00。

2、地点:岳阳市人社局东院办公楼五楼515室(地址:岳阳市花板桥路和建湘路交汇处)。

四、人工核查材料要求如下,请按顺序备妥后提交: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考生签字留联系电话,所在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字。考前未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的请下载附件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模板》,如实填写打印并经所在单位初审签字盖章;

2、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盖章经办人签字的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证明等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3、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盖章经办人签字的工作岗位相关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需明确专业工作岗位、工作起止时间、工作年限专业工作起止时间及专业工作年限);

4、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盖章经办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5、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或报考的考生提交由单位初审合格盖章经办人签字的符合免考条件的相应职称证书、聘书等材料(无相关情况的考生不需提供);

6、报考执业资格考试为“增报专业”的只需提交第一项《资格考试报名表》和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第一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单位初审合格盖公章、单位审核人签字);

7、单位初审合格盖章经办人签字的其它辅证材料(无必要不需提供)。

五、其他事项

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湖南人事考试网《关于2022年度上半年部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公告》的要求执行,网站链接:http://www.hunanpea.com/Article/e079800b-dcb9-411b-b0b3-d4899c6453da/InternalArticleDetail.do?。

附件:

资格考试报名表模板.doc

岳阳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2022年12月21日

原文:http://rsj.yueyang.gov.cn/7719/7720/content_2022823.html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关于2022年度上半年部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公告》及有关考务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做好2022年度上半年部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要求 

我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所有报考条件、要求、结果在考前、考中、考后充分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对参考全过程所提供的材料、所填报的每项信息履行真实性承诺。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二、人工核查对象

参加2022年度上半年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未及时进行人工核查的人员,包括以下资格考试的相关人员(见附件1):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监理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注册计量师、社会工作者、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

特别说明:上述考试曾参加考后人工核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人员不再受理。

三、人工核查具体安排

(一)申报时间:2022年12月23日上午9:30—12月30日下午5:00

(二)申报系统网址:http://www.cs12333.com

(三)网络系统人工核查结果查询:考生可登录网络审核系统,点击菜单栏信息查询,查看系统人工核查结果。

  (四)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时间:2023年1月9日之前

(五)具体操作:考生登录网址“www.cs12333.com”,在主页点击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资格审核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4),首先进行个人注册(之前注册用户无需再次注册),然后对照附件上传相关人工核查材料,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即可。

 网络系统维护咨询电话:0731-84907869

 四、人工核查程序

 2022年度上半年部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采取网络系统人工核查方式进行。考生须登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资格审核系统”(网址:http://www.cs12333.com),并提交相关人工核查材料扫描件,具体材料如下:《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见附件3)、学历证明材料,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免考条件的证明材料。报考级别为“增项”的只需提交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第一专业资格证书。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申请人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人工核查,考生需按如下程序核查:

(一)报考人员个人自审

请考生仔细阅读了解相关考务文件以及本公告的通知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予以把握,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二)单位资格初审

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初审把关。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应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毕业证件、身份证件及学历证明材料等其他辅证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验,严格把关,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核查。核验无误后,须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公章,同时为考生出具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工核查

考生须按要求在网络系统提交相关个工核查材料扫描件,我们将安排专人再次核对考生的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等相关情况。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后续在人社局官网公示通过人员名单;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

(四)人工核查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我们将于1月9日之前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知公告栏,对2022年度上半年部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五)人工核查材料要求

考生一般要提供材料(一)(二)(三),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材料(四)。报考级别为“增项”的只需提交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第一专业资格证书。

特别提醒:2002年之前取得的学历、外省学历无法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可提供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

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一)《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需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公章,同时在表格上方空白处备注本人手机号码。

(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如在多家单位有过工作经历,请在证明材料中一并注明,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公章。

(三)学历证明材料(无须加盖公章),如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等。请考生结合报考时提供的学历及毕业时间,对应准备如下学历证明材料:

1.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02年以后取得且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大专及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提供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学信网提供的学历认证报告

2002年以前取得大专及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取得但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可免费在学信网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情况详见学信网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3.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查询结果

2005年6月后毕业于湖南省中专职业学校的考生,提供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查询认证结果页面。

查询网址:https://zzxlrz.hnedu.cn

4.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2005年6月前毕业于湖南省中专职业学+校的考生,提供省教育厅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因时间问题无法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可先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复印的录取花名册或毕业生花名册进行审核,后续再补充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学历认证报告出具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原件或学历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复印的录取花名册或毕业生花名册(加盖存档部门公章并留经办人姓名和办公电话)。

受理方式:现场办理

联系电话:0731-82116082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7月1日-9月30日15:00-18: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办理地点: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长城非常生活3楼1号窗口)。

5.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报告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报告。

6.党校学历证明材料

持党校学历的,出具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官方网站毕业证书查询页面结果;网上无法查询的,出具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7.技工院校毕业学历证明材料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参评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的规定,持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的,根据毕业时间按要求提供如下相应证明材料:

(1)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e91job.com/hunanweb/extAccessAction/showCertificate.action)的查验结果页面。

(2)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12333.gov.cn/portal/cert/jgyxbyzs?pfaId=201811081700000001)查验结果页面。

(3)其它年度毕业的,提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4)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符合各考务文件中免考条件要求相应的印证材料如职称证书、聘书等。

(5)报考级别为“增项”的只需提交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第一专业资格证书。

 六、其他工作要求

(一)我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所有报考条件、要求、结果在考前、考中、考后充分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对参考全过程所提供的材料、所填报的每项信息履行真实性承诺。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二)单位资格初审时,由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所在单位初审时,认为需留存备用备查的,可复印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原件退还申请人。

(三)网络系统人工核查时,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进一步确认,不要考生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书原件。

联系电话:0731-84907978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一段669号市人社局22楼2205房

附件:  1.2022年度上半年部分资格考试须参加考后人工核查补办人员名单

        2.资格考试报名表模板

3.工作年限证明模板(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资格审核系统操作手册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2日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2022年度上半年部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人员名单.xlsx

附件2:资格考试报名表模板.doc

附件3:工作年限证明模板.doc

附件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资格审核系统操作手册.docx

原文:http://rsj.changsha.gov.cn/zxzx_0/tzgg_131288/rsrc_131289/202212/t20221221_10942544.html

二、谁知道新建区社保局电话

不知道电话的情况下,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社保局电话12333进行查询。现在微信新开通了一项功能,微信城市f务,现在就习惯使用这个功能,在这里可以查询社保,购买车票,缴纳和查询家庭里的水电媒费和宽带费,还开通了反馈功能,对环保问题和旅游上的一些问题都是可以反馈。

三、谁知道新建区社保局电话

现在全国各地的社保局都有一个统一服务热线,电话号码为12333,你可以通过12333查找所需电话号码,或者咨询社保方面的有关问题。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四、2022湖南省二建后审地区文件汇总!湖南考后审核严吗?

>>湖南二建资格后审:

关于2022年度湖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

现将做好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二、人工核查对象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所有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三、人工核查时间及地点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或用户自行上传发布,其中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发送到本站邮箱,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